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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同婚訴訟 祁家威輸贏各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推手祁家威,為爭取跨國同婚權益,前年與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赴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遭拒,提起准許跨國同婚登記的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法院四日宣判,撤銷戶政事務所拒絕登記處分,但也駁回准許登記的要求。
祁家威昨日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他受訪表示不會上訴。他說本案判決只贏一半,而對方輸一半,真罕見,「這個判決就是暫時放空」。
祁家威與馬籍丘姓男子於民國一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向台北巿大安戶政事務所,申請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條,判理同志婚姻關係登記。
大安戶政事務所依施行法規定,國人只能與承認同性婚姻國家的人士成立該條所定關係,與未承認同性婚姻國家人士所締結施行法第二條同婚關係,在我國將不被承認,無法辦理結婚登記。
考量丘男的本國馬來西亞,目前仍屬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因此駁回同婚登記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