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四日舉辦院會,針對一一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決議定於七月九日(星期五)至七月十三日(星期二)舉行;其中高考暫定需用名額一千九百八十三人、普考一千零九十九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三千零八十二人。
考試院昨日表示,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中,除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及普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集中在台北考區應試外,其餘分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澎湖、金門、馬祖等十三考區舉行。
考試院指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九十二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一千九百八十三人;普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五十九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一千零九十九人,合計暫定需用名額三千零八十二人。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等事項,考試院說,分別依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等相關法規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各類科需用名額情形,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