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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 台文館、台史博可望升格
記者林雪娟/南市報導
重視台灣文學與歷史,行政院會十一日正式通過《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兩館可望從原四級機關提升為三級機關。兩館表示,台文館和台史博是目前國立博物館中,唯一屬四級身分者,正式升格後,希望能擴充人員和經費,提高推廣台灣文學和歷史能量。
行政院會通過兩館升格審議,希望能提升對台灣歷史與文學的保存、研究、推廣能量,也希望藉由升等,讓民眾能對自己的歷史和文學故事,有更廣泛認識,並讓有台灣價值的文學內容,更能走進國際舞台、被世界看見。草案尚須送立院審議。
兩館表示,目前國立博物館中,只有設於台南的台文館和台史博屬於四級機關。以台文館為例,成立至今十八年,因屬四級機關,人員編制和經費都受限,人員編制四十餘人,比起隔壁的台南美術館編制六十人遠遠不如。
台文館除得負起強化文學研究及推廣任務,對內須持續深化台灣文學史的蒐集整理,強化台灣文學的社會推廣,對外建立起台灣文學的國際學術社群連結,還得將台灣文學豐沛的創作和研究能量推向國際,目前除台南總館,台北也設有台灣文學基地,升格有其必要。
當年兩館設置時,原一度考量採行政法人化,後確認仍為公部門,因考量設置進度,先規劃只要當時所屬的文建會(今文化部)同意的四級機關即可,豈料,時間一拖已經十八年,連後續成立的人權博物館、籌設的鐵道博物館都為三級機構,兩館升格,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