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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水壺下毒 國中女不認錯
中央社∕嘉義市十一日電
嘉義市葉姓國二女學生因與何姓女同學有誤會,購買硼砂趁機加入何女水壺飲用,有下毒三次;嘉義地方法院昨開庭,何女母親不滿對方不認錯,今天訴諸媒體,防範再有受害者。
何姓女學生母親表示,女兒的鉛筆盒去年九月間被同學推落地上,懷疑是葉姓女同學所為,便告知導師,引起葉女等同學不滿,葉女等人便在網路群組討論購買硼砂加水稀釋,由葉女將硼砂水加入女兒的水壺飲用。葉女以同樣手法,至少下毒三次。
何母指出,葉女還透過網路查詢硼砂毒性,且在下毒後,還在群組和同學討論「吃一個月一定會有問題」、「可以去參加他的喪禮」等,葉女行徑實在非常可惡。
何母說,女兒自去年九月下旬起,放學後總是全身不舒服、食慾不振、臉色蒼白,前往醫院就醫,也沒有發燒、腸胃炎,當時還以為女兒故意不想讀書,沒想到女兒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飲用帶有毒性的硼砂水。
何母表示,直到去年十二月底,其中一名女同學才告訴女兒水壺內被加入硼砂,便報請校方處理。
校方指出,這起事件調查屬實後,主動聯絡雙方家長,並關心相關學生在校狀況,輔導老師也介入個別輔導受害學生,且輔導葉女轉學,葉女家長曾二次要前往何女家中道歉,但遭何母拒絕。何女健康檢查及毒物反應檢測都無異常。
何母說,昨天開庭時,葉女態度事不關己,根本沒有要認錯,且對方律師還表示這只是同學間的開玩笑,代表對方完全沒有要認錯,因此,決定不再隱忍,今天便訴諸媒體,希望葉女能誠心誠意認錯,不然,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調查後,認為依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少年的行為已符合殺人未遂的要件,但少年行為確實不當,因此,對少年進行保護處分。另外和解部分則是尊重雙方當事人提出的金額,此件雖然和解不成,日後被害人仍可對加害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