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推囤房稅 政院:房地合一打炒房較精準

行政院會11日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修正「短期持有」定義。(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卻沒有實施「囤房稅」。對此,行政院十一日表示,房地合一稅較能精準打擊炒房,定義囤房也有困難,若制定囤房稅可能殃及無辜租屋客,政府曾試算,若持有逾四戶適用囤房稅,受影響承租戶達七十八萬戶。

行政院會通過房地合一稅的所得稅修法,對房地短期買賣者課以重稅,但對囤房稅採行脫鉤不處理。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房地合一稅可遏止短期炒作,健全房市長期發展,資金不會湧入房地產市場,將流向國家生產性事業,綜合考量後對經濟有助益。

龔明鑫指出,經過跨部會討論後,認為囤房稅需地方政府配合,囤房的定義也較難界定,更可能會殃及無辜。

他進一步指出,若推囤房稅,最擔心會殃及租房子的人,非常可能一年幾千塊、每個月幾百塊會轉嫁給租屋者,這就是真正殃及無辜。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台灣南北的房地產市場有差異,台北一間房子可能要新台幣上億元,但南部十間房子可能都不會上億;加上有些人可能是因為遺產繼承獲得多間房子,或是建物分成好幾個門牌,如何精準定義囤房有困難。

羅秉成指出,政府擔心產生轉嫁效應,房東可能把稅金轉給承租人。政府曾試算過,假設以超過四間房以上為囤房稅標準,可能受到影響的承租戶有七十八萬戶之多,就會殃及無辜。

他也舉例,南韓曾推出囤房稅,結果導致房東將稅金負擔轉嫁至房客身上的慘痛經驗,相較起來,房地合一稅較能精準打擊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