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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史博、台文館 升等文化部三級機構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十一日通過文化部所提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及國立台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文化部表示,期盼透過組織層級提升,由現行四級機構提升為三級機構,有助提升對台灣歷史與文學的保存、研究、推廣等量能。
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與國立台灣文學館原為隸屬於文化部的四級機關,分別位在台南市安南區與台南市中西區。文化部表示,本次通過的組織法草案,將提升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及國立台灣文學館為三級機構。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彰顯對台灣歷史與文學的重視,修法將台灣歷史博物館以及台灣文學館之組織層級,由現行四級機構提升為三級機構,有助提升對台灣歷史與文學的保存、研究、推廣等量能。
他也期待藉由升等,文化部及兩個館要更加努力,讓台灣人民對自己國家的歷史與文學故事,能有更廣泛的認識,也讓有台灣價值的文學內容,更能走進國際舞台、被世界看見。
文化部說明,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是演繹台灣歷史多元論述之國家級博物館,為深化台灣歷史多元內涵,優化博物館組織效能,使其成為海內外觀眾理解台灣歷史之媒介及展演台灣歷史文化之舞台,並扮演中央地方跨域整合、文化資源加值應用等要角,提升其組織層級。
國立台灣文學館則為我國唯一國家級文學博物館,為提升國立台灣文學館文學史研究能量,與強化鼓勵當代文學創作,並明確目標推動文學成為台灣內容產業的原生基地,提升其組織層級。
文化部指出,期盼後續立法院能支持完成立法,讓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及國立台灣文學館具備更大的能量,提升台灣史及台灣文學研究、典藏、展示、教育推廣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