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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男童共浴拍裸照 女輔員遭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北部某兒童社福基金會的蕭姓女生活輔導員,涉嫌於五、六年前期間,要求男童洗澡不能關門,並趁機拍下男童裸照。台北地檢署十六日偵結,查出共八名男童受害,最小的僅七歲,全案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將她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三十多歲的蕭姓輔導員,平日負責照料男童。民國一0四年六月間,她涉嫌要求四名男童一起共浴,再闖入持手機拍下六張全裸的沐浴照片。
一0五年七月間,蕭女另要求五名男童一起共浴,且不能關門,並坐在浴室門口擅自拍攝數張照片。數天後,又要求三名男童一起洗澡,再趁機進入浴室持手機拍照。一0八年十月間,一名受害的男童在上兩性平等課程時揭露此事,引起機構內部職員起疑而檢舉,經社會局通報警方後偵辦。
檢警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發動搜索,在蕭女住處扣得筆電、手機及六張照片,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蕭女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照片只是生活紀錄,且是小朋友主動請她拍攝,只有手機內照片那一次而已。但男童證稱,應老師要求才會一起洗澡,否認主動請她拍照。
檢察官不採信蕭女的說詞,昨日依法將她起訴。另認為蕭女於偵查期間,不思如何彌補被害兒童損害,卻狡飾犯行,甚至於羈押禁見期間聯繫家人,介入偵查程序,致證據遺失,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