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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名人蘇寶蘭將入監百日 又加6罪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檢舉名人蘇寶蘭因濫訴被撤銷易科罰金即將入監百天,十七日再因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等六罪,各處三至四個月,合併應執行刑一年,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蘇寶蘭(女,五十五歲)於二0一九年十二月至二0二0年四月間,被控濫訴警員瀆職、新冠肺炎期間鬧進健保署南區業務組等六個案子,先後被一名林姓警員提告及五個警分局分別依妨害公務等罪移送,包括前年十二月在安南區怡安路果菜市場和民眾發生爭執而咆哮,警方到場處理,蘇女因喝令警方逮捕對方未果,還嗆派出所長說:「我告訴你,我絕對讓你這工作不用做」;去年二月新冠肺炎防疫期間,蘇女因健保特約藥局販售口罩及不滿志工態度等問題,兩度鬧進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指著承辦科長大罵說:「你坐下來,我要知道你的處理流程是怎麼處理的,夠爛的科長,這麼爛的科長」;去年四月華平派出所林姓員警值班,蘇女凌晨近四點進所要求做筆錄,林稱可以幫她做卻遭拒,還被蘇女嗆「我倒楣才讓你做筆錄,衰啦,你警察讓我衰到」、「你不是沒辦法,你是沒有資格,要做的資格都沒有,你去幫別人做筆錄啦,去幫狗狗做筆錄阿…」。後來,台南地方法院認蘇寶蘭蔑視體制,不得輕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