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議長曾麗燕十九日透過議會發布聲明說,個人關係造成社會影響,深感歉意,她強調,「絕無將公費納為私囊己用之故意」,希望司法調查釐清真相。
曾麗燕聲明表示,「麗燕因個人關係造成社會影響,深感歉意,並對各界關心,致上謝忱。」
曾麗燕指出,「從事民代問政與服務近十五年期間,為爭取市民福祉及城市進步,麗燕全心付出,恪盡職守,絕無將公費納為私囊己用之故意,至盼藉由司法調查,釐清真相。」
曾麗燕與胞妹曾麗鴻等疑涉詐領助理費案,檢調十八日搜索服務處、辦公處及住居所,並約談被告九人、證人六人,當晚十點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
檢察官十九日凌晨偵訊曾麗燕等人後,裁定曾麗燕以新台幣二百萬元交保,曾麗鴻被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