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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新興段都更案 20天審定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都市更新一0六重建專案計畫」首案板橋新興段都更案公告實施,將改建住商大樓,審議行政作業僅花二十天。
都更處長張壽文表示,市府去年六月三十日推出「都市更新一0六重建專案計畫」,以簡化程序與書圖內容、快速審議模式,讓整合住戶達百分之一百同意協議合建、零爭議的案件,在六個月內快速通關。
首件申請案為板橋新興段都更案,基地位於南雅東路與南雅西路一段一七四巷一弄範圍,為板橋都市計畫之住宅區,現為上百戶老舊公寓,基地面積約八千零九十五平方公尺,將改建為四棟地上二十四層、地下五層之住商大樓,並留設四公尺人行步道改善南雅夜市人行空間,且以綠建築與智慧建築規劃設計。
都更處表示,本案實施者於去年八月取得適用資格,去年十月下旬審議通過後,二月申請重建專案計畫於日前核定,申請建照後就能開工,審議行政作業僅花二十天。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年初成立後,遭質疑與民爭利。對此,副市長兼住都中心董事長陳純敬澄清,住都中心以公共利益為導向,「業者不願進場整合、都更急迫需求的案件」,才是住都中心優先協助對象。
陳純敬表示,就都更推動而言,市府為政策擬定者;住都中心為政策實現者,負責擔任實施者、尋找出資人、協調整合、提供顧問服務,兩方相輔相成。他說,住都中心為行政法人組織,為半官方機構,成員多非公務員,人事編制彈性多元,對外招募建築師、估價師、工程技師、律師、土地開發、行銷宣傳等專業人才,或與機構公司合作,類似非營利組織。
陳純敬表示,若社區條件無法達到期望利潤,可能找不到都更實施者;住都中心針對基地條件不佳、不易吸引民間業者、業者不願整合,卻有迫切防災改建需求的案件優先承做,「公辦為主、民辦為輔」,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以公共利益為導向。
針對民間自辦都更找不到合適廠商,陳純敬表示,住都中心可提供專業技術,包括全案管理、整合諮詢、媒合廠商及擬訂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等;並向住戶酌收合理費用,未來公辦都更分回資產將做為都更基金,挹注住都中心營運。
陳純敬指出,住都中心以公辦為主,目前第一階段推動較不具市場性,且環境窳陋、亟需改建的指標地區更新,永和大陳地區單元一、三、四為首要任務,住都中心擔任實施者,辦理前置作業與所有權人整合,期在年底前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