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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檢改籲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讓檢方辦案更有精緻有效率,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二十二日聲明提出建議,籲請法務部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補充檢察官人力吃緊的問題,提升偵辦重大案件、緊急案件的精緻化。
劍青檢改昨日指出,將建請法務部研議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有效輕重分流及精緻偵查,目前法院組織法允許法院設置法官助理、司法事務官,專責協助法官處理案件,法官助理更已實施近三十年。
但檢察機關仍無設置檢察官助理,僅有檢察事務官一職且全國僅約五百餘名,而檢察事務官是招考財經、資訊、營繕、法律等專業能力人員,是參考日本檢察事務官及「檢察技士」專業職能而設計的官職,性質上與司法官助理有別,有修法增設檢察官助理的迫切需要。
此外,劍青檢改指出,籲請司法院、法務部積極研議推動修法,強化輕重案件分流,或列舉特定輕罪案類予以放寬,最終由內勤檢察官許可後准不予解送,即可保障嫌疑犯受拘禁的狀態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重大刑案防逃機制關於科技監控的新修正法律,及重大殺人案件可能衍生的緊急監護修法草案,均規定由內勤檢察官須於二十四小時內辦理完竣,但相關法律及修法缺乏任何配套資源,更未提供任何新增人力員額。
劍青檢改認為,當前現行犯解送佔據龐大案數及極短促二十四小時處理時間內,幾無可能再妥善兼顧緊急重大業務,因此籲請司法院、行政院及立法院於修法增加緊急監護及科技監控的同時,同步增加配套措施及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