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刺網漁業漁具標示今年七月將全面實施。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表示,南市登記以刺網漁具捕撈作業的漁船筏近千艘,目前僅一百二十餘艘配合刺網實名制完成標示作業,尚有九成左右未標示。七月後未依規定標示或被發現隨意丟棄漁網者,將開罰三至十五萬元,呼籲漁民不要心存僥倖。
台灣海域的海洋廢棄物以漁網、漁具居多。這些遭棄海中、持續漂流的網具,不僅會持續纏繞抓捕海洋生物或遭海洋生物誤食,也會危及船隻航行安全。其中,刺網常與礁石糾纏,成為出沒不定的海中鬼網,危害甚鉅。有鑑於此,農委會今年一月十四日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即日起至六月底為法規宣導期,七月起全面實施。盼透過漁具實名制從源頭管制,減少幽靈漁具對海洋資源的危害,而不是一直燒錢移除善後。
為落實政策,市府一0九年在安平、將軍、青山等漁港舉辦三場宣導說明會,今年將持續辦理,並協助漁民進行標示。
漁港所指出,漁民可採書寫、噴漆、鐫刻、綁繫標籤或其他不易脫、剝落方式,在浮子綱兩端的浮球或旗幟、以及間隔五十公尺的浮子標示漁船統一編號。各漁港安檢所也將配合刺網實名制政策,在漁船進出港時,查核刺網漁具是否落實標示。
為鼓勵漁民將海上作業撈到或作業汰換的廢棄漁網攜回岸上,漁港所訂於每月單數週的週三下午三至四時,在安平漁港及將軍漁港廢棄漁網暫置區提供獎勵兌換服務。漁民需先將廢棄漁網上的棉線、浮子及其他漁具配件移除,並妥善打包。每三點五公斤可兌換統一超商五十元商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