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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提繳退輔基金免稅 67萬人受惠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考試院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會通過,未來軍公教人員與勞工、私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的課稅規定一致,提繳退撫基金,免計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共約六十七萬軍公教受惠。

考試院指出,為使軍公教人員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之課稅規定趨於一致,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根據退撫基金資料統計,截至今年一月為止,因此次修法受惠的人數,可望達約六十七萬人。其中包括現職公務人員三十點八餘萬人、教育人員十八點三餘萬人、軍職人員十七點九餘萬人。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裁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行政院指出,現行軍公教人員在職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須納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師規定不同,為使各類人員課稅規定一致,以兼顧稅賦衡平,配合退撫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有關在職繳付基金費用免納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規定的變更,修正相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