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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侵占、逃漏稅 陳清福180萬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水果貿易商「大洋僑果」集團負責人陳清福等人,涉以漏開發票或短報發票金額等手法,侵吞公款逾十億元及逃漏稅二點五億元,檢調前天搜索約談陳男等八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男涉犯業務侵占、逃漏稅罪嫌重大,二十六日清晨諭令他以一百八十萬元交保。

同案被告大洋僑果監察人陳玲玲二十萬交保、董事陳榮祥十萬交保,財務主管林德盛、陳月鳳諭令各一百二十萬、八十萬元交保,員工陳慧玲、陳素蘭、卓文媛各以二十萬到五十萬元交保候傳。

陳清福除擔任大洋僑果董事長,也是味王公司董事長。檢調獲報,陳清福等人利用大洋僑果集團內負責處理進口水果銷售業務的全青公司、程威公司及萬果公司,將水果銷予國內盤商時,藉農產品交易買賣雙方不開立及收取發票等交易憑證的陋習,未開立足額發票、或開立發票與實際銷售情形不符的銷貨憑證給國內盤商。

陳清福等人並要求國內盤商將部分貨款存入全青公司、程威公司及萬果公司銀行帳戶外,其餘則依陳清福直接、或間接透過業務員指示匯入陳清福、大洋僑果董事陳榮祥、大洋僑果監察人陳玲玲的私人銀行帳戶。

有些則由公司貿易部門的業務員向國內盤商收取現金及票據後,交給財務部門員工存入陳清福等人的私人銀行帳戶內。檢調統計,民國一0二年至一0八年間,共約有十億餘元款項去向不明,逃漏稅捐二點五億餘元。承辦檢察官二十五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六路搜索,並約談陳清福等八人到案,全案依業務侵占及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等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