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蔡姓婦人為了催討互助會款,在法庭罵欠款的婦人「厚臉皮」,被依侮辱罪名告上法院。法官認為蔡女使用嚴厲而尖銳字語批評人,雖值得商榷,然她是針對互助會款受侵害事項,而作出的描述及評論,既非無的放矢,亦非恣意謾罵,判她無罪。
蔡姓婦人於二0二0年三月二日為了追討互助會四十二萬元,與葉姓婦人對簿公堂,由於葉女把會款問題推到自己老公身上,堅持與自己無關。雙方氣氛很僵,法官當庭也勸不下來,蔡女一氣之下出口大罵「你怎麼那麼厚臉皮啦」,結果被提告公然侮辱,由檢察官起訴。
蔡女辯稱,當時開庭時公開陳稱「厚臉皮」一語是在跟律師講話,不是針對葉女。但法官看了錄影帶,發現蔡女當時確實針對葉女罵「厚臉皮」無誤,然而刑法「侮辱」,係指未指摘傳述具體事實而僅為抽象之謾罵,蔡女乃針對互助會會款具體事實,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足令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亦不成立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