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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罪名成立 黎智英16日宣判 府遺憾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九名民主派人士,因為參加「反送中」運動,被香港法院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案件延至本月十六日宣判。

二0一九年八月十八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集會並遊行到中環集會,但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禁止民陣舉行遊行及在中環集會,只批准民陣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但當天大批示威者不理會警方反對,從維園出發前往中環,黎智英等人並帶頭先行。其後,警方拘捕及起訴黎智英等九人,其他八人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和何俊仁,以及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梁耀忠和區諾軒。梁耀忠和區諾軒早前已向法庭認罪。其中,黎智英除了上述罪名外還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而被當局起訴,被收押候審迄今。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昨下午表示,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並對於北京當局繼續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限縮香港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作為,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

張惇涵再次呼籲北京當局,唯有與香港人民展開誠懇對話,才能化解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