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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避免工地釀災,關鍵在是否尊重生命!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撞上滑落鐵道的工程車出軌,車廂脫節變形,釀成慘重死傷。(中央社)

台鐵太魯閣號第四0八次列車二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時,撞上滑落鐵道的工程車,導致列車出軌、撞擊隧道,釀成慘重死傷。目前,救災、撫慰罹難者與傷者及其家屬、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都在進行中。國人聚焦於運輸安全的同時,職業安全、工地安全議題也應該是檢討釀災原因非常嚴肅的課題。

根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勞動部職安署及花蓮地檢署的初步調查,針對此次重大意外事故,點名施工單位在釀禍工地旁未依規定設置安全圍籬、假日違法施工、違規「工地主任」將工程車擅自停放斜坡,因故滑落東正線鐵軌,致高速行駛中的台鐵太魯閣號應變不及撞擊釀成巨災。

從法規面來看,台鐵該工程應「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車輛機械「禁止停放於有滑落危險之虞之斜坡」。再者,基於汙染防制與安全因素,工地週邊應設置安全圍籬,但施工單位在斜坡施工便道卻並未設置護欄或圍籬。從相關單位的初步調查來看,肇事單位的確沒把職安法規當一回事。

另,根據《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的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但禍首李義祥不但是施工單位義祥工業社及義程營造公司負責人,還兼任東新營造公司台鐵明隧道邊坡防護工程的工地主任。台鐵已坦言,李義祥擔任工地主任是違規的,台鐵花蓮工務段、監造及專案管理單位都有疏失。

重大事故發生,往往並非單一原因造成。包括工地主任的法定資格、工地依規定須設置安全圍籬、工程車輛與機具停放應符合避險規範等,都是工地安全管理的最基本SOP。而此一總經費達一億兩千四百八十萬,且攸關鐵路行車安全的工程,卻竟然出現一連串的輕忽、疏失、無心或一時心存僥倖,著實令人不可思議;主辦工程的台鐵工程處、職安檢查的職安署勞檢單位,皆應對這些違失負起監督、管理、稽查等責任。

翻開台鐵近年職安紀錄,依職安署統計,不計此次重大事故,近十年期間台鐵局計發生九件重大職業災害,其中五件係勞工於軌道上或接近軌道作業時,未配置監視人員或警告裝置等措施,不慎遭火車或軌道車輛撞擊致死。職安署甫於三月十六日邀集台鐵局高階主管舉辦減災座談,當時就公開指陳台鐵局在安全衛生管理機制確有不足之處,並列舉臨軌作業安全、承攬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等進行討論。沒想到,減災座談兩週後竟出此巨災,難道這些付出生命代價的職災,竟然還沒讓台鐵得到警惕?

其實,今年以來發生的重大職安事件,何止於台鐵。高雄市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連續發生三件清理汙水槽之局限空間內,共造成四死的硫化氫中毒案件;南科及竹科工地於二月間也接連發生勞工墜落災害事故,初步調查災害原因,均為勞工從事工地模板清理作業發生墜落災害,也造成兩名勞工不幸罹災。這些職災都是可預防而疏於預防,皆令人感到遺憾!

現代科技發展確可提升防災效益,但減災關鍵還是在人,更精準的說,在於對生命的尊重與否;一旦釀災,也應針對監控系統、管理制度、安全文化等各層面進行深刻檢討,以求避免重蹈覆轍。太魯閣號重大傷亡,堪為殷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