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是否延長,最近又引發朝野爭議;儘管行政院長蘇貞昌表態支持延續,但包括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在內,許多民間聲音反對促轉會再度延長任期。持平而論,促進轉型正義是個長期工程,但應該秉持促進社會和解、消弭社會對立的初衷行事;倘若自甘沉淪為政黨打手,這種促轉會不要也罷!
由於日本殖民、國共內戰、長期戒嚴等歷史背景因素,中華民國政府播遷來台前後的確存在、釀成一些不幸事件。其中包括日本殖民政府屠戮或迫害台灣人民、共諜諜影幢幢的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等等。這些不幸事件當中,受害者遍及各族群,事件發生原因及事後政府處置方式,確有必要詳加調查還原真相、追究加害者責任,並且誠心撫慰受害者。如何妥善面對與處理這些不幸事件,皆屬「轉型正義」範疇。
其實不僅台灣,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世界諸多國家皆面臨轉型正義問題。較為著名者包括紐倫堡大審、東京審判,追究二戰戰犯責任;一九七0年十二月七日,德國總理布蘭特在波蘭華沙猶太人紀念碑前突然雙膝下跪,不但代表加害者向受害者道歉,更象徵歐洲實現和解。二0一五年十月,德國總理梅克爾再以率直的態度,重申德國人應為屠殺猶太人負責。這三個案例顯示,轉型正義不僅包括對加害者追究責任,還包括加害者勇於認錯、負責,以及尋求整體的社會和解。
一九九0年代之前長期陷於嚴重種族分裂問題的南非,則創下另一個轉型正義典範。一九九五年南非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調查、統計出兩萬八千多人因種族分裂而受害,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聖公會大主教屠圖擔任主委的委員會主導下,南非的轉型正義以和解換取真相,以追求集體參與的政治改革,進而透過政治改革修復社會和平。二00四年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向安理會提出報告,強調「轉型正義之理念乃是一個社會處理大規模濫權的遺緒,所進行和建立的所有程序和機制,其目標在確立責任、服膺正義並成就和解」。
從這些轉型正義的案例和主張可歸納出:轉型正義固然應透過還原、釐清歷史真相,追訴加害者、賠償受害者,讓社會記取教訓、避免再犯,以保障和鞏固普世人權價值,更應經由轉型正義促進公民相互信任以及社會和諧、團結。再進一步而言,轉型正義乃發生於極權獨裁政體轉型為民主政體的國家當中,轉型正義實應以包容多元價值、深化民主政治為主要目的。
然而,蔡政府執政之後推動的「轉型正義」卻背離推動社會和解的理念。從促轉條例立法過程開始,即引發法律違憲、實施對象(僅針對威權時期之國民黨,卻不包含日據時期慰安婦、訴求土地等正義的原住民等)、獨立機關淪為東廠等爭議;甚且,在蔡政府引導之下,國民黨在台灣民主化之前的貢獻也遭到避而不談、漠視、扭曲,進而使得社會對立更形尖銳。這些問題都讓「轉型正義」在台灣已失去應該要有的意義,也難怪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直言,「行政院以促轉會為擺設,並未真正落實轉型正義」。
促轉會已於去年延任一次,蔡政府又打算今年五月再延一年;與其如此一延再延恐淪為萬年黑機關,倒不如回歸轉型正義初衷,真正推動社會和解,如此方有助於健全台灣長遠民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