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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稱為母辦後事 借錢不還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許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異想天開,明知其父親、生母已過世多年,涉嫌向劉姓友人誆稱為生母辦後事,或其父親住院後過世需給付醫藥費,向劉借錢,劉陷於錯誤而交付二次共十萬元,後來劉獲悉許的父母已過世多年,且未依約償還借款,始知受騙報警。彰化地院六日審結,依詐欺取財罪將他判處四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許男因缺錢花用,一0七年十一月間,在劉姓友人住處,佯稱要為他的生母辦後事,故要借款等語,致劉陷於錯誤,而交付六萬元。許男又於一0八年初,向劉佯稱他的父親住院後過世需給付醫藥費,所以要借錢等語,致劉陷於錯誤而交付四萬元。後來因劉向許男催討該些借款,許乃於一0八年七月九日簽發面額十萬元的本票一張交給劉。其後,劉獲悉許的父母已過世多年,且他未依約償還借款,始知受騙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