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2.0」十二日公告開放申請,新方案主要有三大修正方向,分別為配合計畫性城市發展「調整適用範圍」、促進非屬產業自用者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回饋產業空間或繳納代金」方式、強化落實投資的「保證金及違約金制度」,期望透過新方案更能帶動新北市產業發展,同時提升工業區環境整體服務機能。
市府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於一0八年三月率全國之先倡議經濟部工業局推動「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擴大適用至非編定開發都市計畫工業區,透過提升容積率的獎勵方式,除提高企業投資意願,也解決產業用地需求問題。
何怡明指出,原版的工業區立體化方案中,新北市以獨有的「設立營運總部」五%容積獎勵,吸引廠商將營運總部設在新北,透過獎勵容積吸引更多營運總部及研究團隊進駐,帶領產業升級;截至今年三月共計通過四十五案,是全台申請工業區立體化最多的城市。
經發局指出,通過的四十五案,申請土地面積達約十四公公頃,透過立體化新增樓地板面積近五萬四千平方公尺,總新增加總樓地板面積有十一萬六千多平方公尺,預計可提供近一萬六千個就業機會及創造超過九五0元產值。
經發局表示,新版立體化方案(2.0版)將以「新北市重點整體開發、招商區段」、「市府產業發展需求」、「產業群聚程度」、「交通條件」等條件做為劃定參考依據,包括調整方案申請適用範圍、針對非屬產業自用者要求捐贈一定比例中繼廠房或以代金方式繳納回饋、新增保證金及違約處理方式,以期使土地利用更符合公平正義及利益共享。
至於獎勵部分,總額度最高可達基準容積之五十%(包括新增投資及能源管理等最高可申請基準容積二十%,及捐贈空間和回饋金等基淮容積三十%);產業自用者免額外回饋,非屬產業自用者捐贈三十%樓地板面積作中繼廠房且免計容積者,及如經檢討無設置必要性得折繳代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