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單位違反勞基法、職安法 列管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勞工局最近公布事業單位最常違反勞基法的情況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並已有一家科技公司多次讓員工加班超過法定上限被開罰九十萬元。

依市府勞工局統計,最近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有卅八家、違反職安法的事業單位廿三家,總計有六十一家。經進一步分析常見違法樣態,勞基法部分,以違反第廿四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共有十家最多、其他還有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未逐日詳實記載勞工出勤情況至分鐘為止等。

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中,有一家科技公司已多次讓員工加班超過法定上限,被開罰九十萬元最多。
職安法方面,以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為最多,共十六家,有一家科技公司不僅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在勞工發生職災住院後,雇主未在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遭罰十二萬元最多。

此外,營建工地對於高度兩公尺以上的作業沒有安全防護設備;人員進入營繕工地工作場所作業未戴安全帽等,都是事業單位違反職安法較多的項目。

市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拚經濟的同時,更不要忽略勞工權益,針對違法事業單位將納為重點宣導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