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屏東楊姓香蕉農因不滿香蕉多次遭偷竊,四年前逮到鄭姓竊賊時,不但持竹棍痛毆,還將他的雙手、雙腳以「死豬結」綑綁長達兩個小時,導致鄭男死亡。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將楊男判刑三年八月,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判刑三年,最高法院十四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楊男的香蕉園曾多次遭竊,造成他損失慘重,為此徹夜守在香蕉園多天,身心俱疲。民國一0七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七時許,母親告訴他香蕉園有竊賊,他趕往現場發現鄭男持鐮刀偷香蕉,氣地拿竹棍追打。
楊男將對方打到在地後,將鄭男的雙手、雙腳綑綁,形成「死豬結」。鄭男疑被綁過久身體不適而發抖,楊男卻沒理會持續逼問共犯下落,再與友人開車找共犯,還載他與共犯家屬對質,直到楊父發現鄭男無動靜,才發現他已死亡。
法醫發現,鄭男生前吸食安非他命過量,多重藥物中毒,身上多處外傷、肋骨骨折,導致嚴重橫紋肌溶解症,且死豬結綁法害他呼吸困難、姿勢性窒息。
楊男坦承毆打、綑綁鄭男,但辯稱沒有傷害致死、妨害自由致死的犯意。一審法院不採信,依傷害致死罪判刑三年八月。
二審認為,楊男的香蕉園遭竊多次,且竊賊將香蕉全數割下後再挑選,造成他損失慘重,一時無法控制氣憤情緒,且已出一百一十萬元與家屬和解,惡性非重大,且符合自首要件,改依妨害自由致死罪判刑三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