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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侵占判刑 京倫總裁夫婦要入獄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京倫集團總裁李俊琳、胡白玫夫婦被控以土地買賣投資款填補財務缺口的方式,侵占胡女的閨密三億餘元。最高法院十六日依背信、業務侵占等罪將兩人各判刑五年八月、五年二月,並沒收三億二千萬多元不法所得,全案定讞。

李俊琳於民國一0一年得知國防部欲出售台北市中正區土地,透過胡白玫向美籍女富商李承恩遊說出資購買,因李女不具我國籍身分,決定由胡女擔任土地申購與登記名義人。

李姓夫婦於一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取得土地後,把土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兆豐票券,同年月二十一日以杰昇投資公司為借款人實際貸得三億二千多萬元,由兆豐票券直接匯予國防部以支應土地讓受價金,造成這塊土地的貸款負擔,也未依約辦理信託登記。後又擅自以胡白玫為信託受益人,將土地信託給陽信建築,損害李承恩利益。

一審依背信、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李男五年六月,胡女被依背信、詐欺取財罪判刑四年十月。二審認為李姓夫婦雖已達成和解,卻未依約履行和解條件,各加重改判五年八月、五年二月,沒收三億二千多萬犯罪所得。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