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市一家知名麵店賴姓老闆重摔流浪幼貓,導致貓頭顱破裂死亡,引網友撻伐;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查終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三月、併科罰金二十萬元。法官認為賴嫌手段殘忍,輕蔑動物生命,有虐貓致死的犯罪事實。
賴嫌在警方偵訊、檢察官調查到法庭審理期間,均否認犯行,辯稱他想要飼養那隻貓才動手抓牠,結果遭貓咬到手指很痛,而將貓往地上甩,他有看到貓在地上,因手上有血而入內清洗,出來就沒有看到貓,他未將貓重摔在地,貓也沒有因此死亡。
但多名證人指證歷歷,賴男當時只因幼貓在其家人經營的麵店廚房外廚餘桶內覓食,引起眾人圍觀,即故意以手抓起該幼貓後重摔在地,致該幼貓頭顱破裂而死亡,手段殘忍。
判決書指出,一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晚間將近七時,賴男在麵店前將幼貓抓起後高舉重摔在地,致該貓頭顱破裂死亡,並裝袋騎機車載離。
當時有多名證人在案發地對面的麵店煮麵,看到很多人在該麵店廚房後方廚餘桶圍觀小貓咪,賴男走出來看一下貓咪後,直接徒手從小黑貓脖子後方將貓捏起來,舉高後向下重摔,貓當場癱軟在地抽搐,腦袋流血,腦漿四溢死亡。證人指證有看到賴妻在洗刷該處地板,不久後賴男帶一個米袋出門,往旅店方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