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院報到電子化便民

670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為提供人民快速、便捷與現代化的服務,減少民眾在法院報到處等候的時間,繼臺灣高等法院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之後,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亦於即日起推行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

採行電子集中報到新措施後,當事人只要持開庭通知書或傳票上所提供之二維條碼(QRCODE),自行於法院建置之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一下,就可以完成報到手續,一刷就好,不必再到處跑,大幅減少民眾等候時間及法院的人力負荷。

基隆地院針對民事、刑事或少年及家事案件之不同,共規劃了3處開庭報到區,並在每一個開庭報到區各設置1臺自動電子報到機,依院區別、開庭樓層、流水號的編號原則,在3臺自動電子報到機上分別編號為131號、141號及221號,並在法院院區內的平面圖、指示牌上以編號標明位置及指引方向,讓不熟悉法院動線的民眾,可以持通知書或傳票上所載之自動報到機編號,循線快速找到相對應的報到處。

當事人電子集中報到新制度,透過e化的服務方式,將可減少民眾等候的時間,期能提升司法的效能,讓民眾感受到法院便民的服務。若案件無法在一次庭期就審理終結而有多次庭期之情形,同一案件之二維條碼(QRCODE)可一案到底,當事人可持原來的開庭通知書或傳票,亦可以手機拍攝二維條碼(QRCODE),於後續開庭時將通知書、傳票或手機上留存的二維條碼(QRCODE)於自動電子報到機進行掃描報到。

當事人若有事先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法院輸入於審判系統者,縱使未攜帶開庭通知書或傳票,亦可使用身分證背面的條碼,在自動電子報到機前,嗶!一下,完成報到手續,操作簡單、手續簡便。當事人如無法在自動電子報到機完成報到,可前往輔助報到處,由法院工作人員協助進行輔助電子報到。另外,若是應受保護之人(例如,秘密證人、性侵害案件被害人等),通知書或傳票將會指定前往法警室,避免與一般當事人報到時有所接觸,並由法警室以輔助電子報到方式完成報到手續,落實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