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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助理當按摩女 法官遭轉職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擔任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要求女助理處理私務及按摩刮痧,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審理後二十日判決免除吳振富的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
吳振富曾任板橋(改制前)、苗栗地院法官,後來在竹院擔任庭長,前年八月卸下庭長職務,去年一月起停職。吳振富擔任庭長時配屬三名助理,具指派工作、核准差勤與業務督導的權限,也是助理年終考核與續聘審議的當然成員。
吳振富被控若助理所辦業務不符要求時會嚴厲斥責,透露其掌握助理去留的權力,明示或暗示與高層長官關係良好,讓助理畏懼失去工作或認為投訴無用等,因而隱忍。
吳振富甚至逾越契約及法律規定,經常交辦助理其私人事項包括代購禮品、代尋家教、代訂餐廳、代為聯繫其公餘授課的學生成績登錄、回答授課同學提問,甚至安排其家人至香港自由行與簽證等,把助理充作其個人助理。
一0七年八月至次年三月間,吳振富還曾以身體不適為由,前後四次要求女助理幫他刮痧與按摩,部位包括雙肩、後頸、肩下背部,及後腦、太陽穴。吳雖要求第三人在場觀看,第三人也畏懼不敢制止,已違反女助理主觀意願。女助理以訊息告知吳,未來可請其他男同事協助,卻引來吳挾怨報復,長達一個月刻意不安排工作給她,造成她工作績效降低,還反問女助理「真的需要這份工作嗎?」實屬職場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