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公務員疑涉浮報不實工項案,詐領數十萬元,經專案小組蒐證後,傳訊被告高姓公務員、楊姓廠商及相關證人共十人。檢察官認高、楊二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的必要,二十一日准予五萬元、十萬元交保候傳。
台東地檢署去年接獲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函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助理工程員在一0七年辦理台九線災修工程監造業務,疑涉浮報不實工項案,即立案偵辦。
台東地檢署指出,專案小組蒐證後,二十日由邱亦麟、莊琇棋、林永及陳金鴻等檢察官採團隊辦案方式,指揮南部地區調查組廉政官二十一名,持搜索票同步搜索第三區養護工程處大武工務段辦公室、太麻里監工站職務宿舍、工程公司及相關被告住居所等共五處,並調取相關檔卷,查扣核銷紀錄、帳冊、行動電話等相關證物,傳訊被告高姓、楊姓及相關證人共十人。
經檢察官訊問被告及相關證人後,認高姓、楊姓二人共同涉嫌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被告高、楊等分別諭令五萬元、十萬元具保候傳,其餘證人請回。此案持續擴大追查,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