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檢警一0八年十月底查獲一個統一發票獎金詐領集團,自一0五年十一月起至一0八年八月共詐欺十七期,不實虛開中獎發票共兌獎五萬八千八百八十六張,詐欺所得高達一千五百多萬元。彰化地檢署二十一日偵結,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主嫌曾姓男子及成員、幫助嫌犯等共十八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中區國稅局接獲超商反映,常有特定人不定時持多張二百元中獎發票兌獎,經運用整合服務平台及管理等系統分析資料後,發現有公司疑虛開中獎發票。前年十月二十九日檢警會同中區國稅局人員前往搜索,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證物。
起訴書指出,三十五歲曾男自一0五年十一月間起成立發票獎金詐領集團,陸續招募陳姓男子等多名成員,先後主導成立六家水資源與加水站公司。從一0五年十一至十二月份發票起,至一0八年七至八月份發票止,申購大量小額二聯式收銀機發票,且皆無銷貨事實。
待每次開獎後,先由集團成員對獎,並裁剪取出中獎之空白發票,再登打虛開不實之小額銷貨內容,再由成員親自或轉交他人前往領獎。
起訴書說,該集團發票詐欺十七期,不實虛開中獎發票共兌獎五萬八千八百八十六張、從二百元至二十萬元不等,實際詐欺所得金額一千五百四十七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