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弊案 三投信罰13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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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涉入勞動基金弊案,復華、統一與群益三家投信各遭金管會重罰四百五十萬元罰鍰,創單一投信罰鍰金額新高,合計高達一千三百五十萬元罰鍰;針對三家投信和人員缺失,分別核處限制新增受託股務、解除職務及停止執行業務等處分。

復華、統一以及群益三家投信涉入勞動基金弊案,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二十二日宣布,對三家投信各處罰鍰四百五十萬元,為單一投信史上遭罰最高金額;此外,停止三家投信三個月與客戶新增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並命令公司針對缺失強化內控。

另外,針對群益和統一投信,金管會要求公司在三個月內由董事會檢討董事長及總經理適任性。針對三家投信缺失人員,各有人員遭解除部門主管職務,投資經理人遭停業三個月到一年不等,研究員遭停業一至二個月不等。

依投信投顧法規定,三家投信相關業務也會受到限制,包含最近一年不得申請或申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最近二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投資國內外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中國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