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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育蝴蝶屍體做標本 挨罰1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胡姓男子透過網路購買蝴蝶屍體,製成蝴蝶標本水晶,並將成品擺攤販售,其中包括黃裳鳳蝶等保育類品種,遭人檢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台北地檢署考量胡男認罪、不知為保育類,且無前科,予以緩起訴處分,須繳公庫一萬元。
胡男去年在台北市松菸文創園區擺攤,販售蝴蝶標本水晶,展示的成品中包括保育類的大紫蛺蝶、黃裳鳳蝶,有人發現後檢舉報案。
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獲報前往緝查後,查扣相關蝴蝶標本成品等事證,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不得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罪嫌,將胡男送請檢方偵辦。
胡男供稱,他並沒有殺害蝴蝶,是民國一0八年底時,透過網路在淘寶網購一盒一百隻的蝴蝶屍體,用來練習製做蝴蝶標本水晶球,但不知道裡面包含了保育類的蝴蝶品種,直到檢警查緝才知道,因此認罪。
檢察官調查後,考量胡男沒有前科、為初犯,也不知為保育類,因此給予緩起訴,條件是須於三個月內繳交一萬元給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