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盜領葉璦菱120萬 800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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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資深歌手葉璦菱去年金融卡遺失,報警後發現遭盜領逾一百二十萬元,且竊賊竟是家中印尼籍女看護。女看護供稱是遭「下降頭」才犯案,葉璦菱當她是家人,不僅同意以八百元和解,甚至繼續雇用她。台北地檢署考量雙方和解,對女看護予緩起訴處分一年。

葉璦菱於民國一0七年間驚覺家中存放的二十萬元現金不翼而飛,原以為是自己忘記藏放的位置,後來也就沒特別在意。

去年九月間,葉璦菱發現錢包內的金融卡不見,向警方報案,發現帳戶早於一0八年十一月間開始遭盜領,十個月期間共被領走一百二十萬餘元,而犯人就是家中的女看護。

女看護後來因擔心犯行曝光,故意把金融卡丟在路上,營造遺失假象。女看護被傳訊到案後,坦承是她盜領金融卡中的一百二十萬元,另也承認一0七年間不見的二十萬元現金也是她偷的。

女看護表示,因為有另一名逃逸的女移工邀她投資鑽石事業,還疑似對她「下降頭」,才會受騙犯案,所偷的錢全都交給這名女移工。

女看護涉嫌偷取二十萬元部分,檢方先前已依竊盜罪嫌聲請盼易判決處刑。台北地院審酌女看護已與葉璦菱和解並賠償完畢,且無前科,今年初將她判刑二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