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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因值勤失能 新增安養前補助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二月預告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新增補助安養前照服員費用與醫院膳食費等,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二十四日表示,盼讓照顧機制更完善。

陳宗彥說,調整現行制度,盼讓照顧機制更好更完整,再補助基準部分,經巴氏量表評量指數六十一分以上的照護對象,若是全失能,每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台幣三萬五千元,半失能則為二萬五千元;六十分以下的照護對象,包括照顧服務員等就養項目,每月最高補助八萬五千元。

內政部表示,此次辦法修正增列給與醫療照護的情形,應屬其住院療養過程所不可或缺,未來包含醫院膳食費及交通費,以及安置就養前,因不能自理生活而聘僱合格的照顧服務員所需費用。

內政部指出,對照護對象就醫期間,不同醫療進程尚有轉診各醫院需求,以及往返所需搭乘相關交通工具,例如救護車或復康巴士等的費用,得核實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