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廢水是嚴重核災所產生大量放射性汙染水 原能會:台氚廢水屬正常排放 與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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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代表謝長廷日前說,台灣核電廠也排放含氚核廢水入海引發討論。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圖)二十六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所有核電廠都需遵循各國相關法規規定,亦即符合排放限量前提就能排入海洋。(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駐日代表謝長廷日前說,台灣核電廠也排放含氚核廢水入海引發討論。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長劉文熙二十六日在立法院表示,台日氚廢水除了來源不同,處理方式也不一樣,而且台灣所有監測、處理過程都是透明的,日本這次的排放則都不明朗。

駐日代表謝長廷日前說「台灣核電廠也曾排放含氚核廢水入海」遭國民黨檢舉散播假消息,謝長廷接著又再度發文,並提出兩份文件,證明台灣核二廠的核廢水中含氚,強調他說的若非事實,願意去坐牢。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日本擬排放福島核廢汙水對國家海域環境安全之影響」專題報告和備質詢,會前聯訪詢問原能會和謝長廷近來針對核廢水能否排入海洋疑有所爭執。

針對台、日核廢水排放有何不同,劉文熙說,這應該是指日本福島核電廠在歷經嚴重核子事故後,其所產生大量放射性汙染水,這部分的排放和一般核電廠正常運轉所排放廢水有所不同,為事故後所產生很大量且經貯存、處理後的排海廢水,目前尚未看到日方相關詳細規劃和審查結果,兩者排放來源性質不同。

他並提到,由於各國核電廠運轉條件有所不同,核廢水排放劑量也不可能一樣,但先決條件就是一定要符合其國家內的法規規定。

原能會發言人邵耀祖受訪時也指出,台灣所排放的氚廢水則跟全球所有核電廠運轉所排放的水都一樣,是在運轉或維修的過程中產生的一些廢水,像是洗衣服的水,約有二十幾種核種,但都會經過蒐集、處理、蒸餾、分離、固化,然而目前科技還無法將氚分離出來,所以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水就會在合於規定的情況下排放。

邵耀祖也提到,儘管日本有「先進廢液處理系統」,但這次的排放內容、申請過程、審查機制都不明朗,所以原能會將要求日方提供相關數據,並讓台灣加入第三方公正單位、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國際調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