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內政部二十六日表示,若是取得綠建築標章建築物,平均至少可節電百分之二十及節水百分之三十,內政部推綠建築全台已九千件,一年省一億噸水,相當於省下半座石門水庫的水量。
內政部表示,以綠建築標章建築物平均至少可節電百分之二十及節水百分之三十的效益,去年綠建築標章通過的件數達八百四十八件,為歷年之最,截至去年底,全台綠建築數量已有九千二百五十五件,估算每年約可省電二十一點三八億度、省水一億四百萬噸。
歷年來各縣市拿到綠建築標章的件數前五名,新北一千四百八十件最多,其次是台北的一千三百二十件,台中市一千零四件,高雄市九百六十六件,及台南市八百六十八件 。
內政部表示,以石門水庫有效容量一億九千多萬噸而言,每年相當於省下半座石門水庫的水量,每年節省的水電費約八十五點二二億元。綠建築每年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一百二十一萬噸,這個量約等於八萬多公頃人造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量。
為加速推動綠建築,行政院自九十年起開始透過一系列綠建築推動方案,要求公有新建建築物總工程建造經費達五千萬元以上者,需取得綠建築標章。
自一0三年開始,更進一步要求公有新建建築物總工程建造經費未達五千萬元者,須通過「日常節能」與「水資源」兩項指標,以達到公有新建建築物全面進行綠建築設計管制,並引領民間建築跟進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