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錢莊大亨施政雄,前年遭員工唐世豪、江昶濬、陳天賜聯手殺害,並載到宜蘭山區焚屍碎骨。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將唐、陳判處無期徒刑、江判刑十八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七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施政雄(五十二歲)曾是知名馬雷蒙舞團舞者,後來接觸放款業務開設錢莊,在新北市泰山區、桃園市桃園區分別設有公司。唐、江、陳則為分公司的員工。
唐男等三人因覬覦公司財產,曾因放款業務與施政雄發生口角,心生不滿,民國一0八年五月三人互吐不快並計畫殺害施男。次月十六日,唐男以準備繳回一百二十萬元放款現金為由,前往錢莊,與施男發生口角後,掏出預藏的水果刀刺向施男,三人隨即將其殺害,把屍體裝箱後載往江男的宜蘭老家,並焚屍滅跡。
施男的母親發現兒子失蹤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唐男等三人。新北地院去年七月依殺人等罪,將唐、陳均判處無期徒刑,江男則判刑十八年。
高院審理後認同原判,昨日維持一審判決刑度。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