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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動保法修正將不作為視為虐待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基隆市政府一0三年起成立專責動物保護機關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六年來調查取締違反動物保護案件五百五十六案,累計裁罰二千八百九十三萬元,其中不當飼養案件就佔一百三十案,裁罰達五百二十二萬元,過去僅能罰款,經立法院修法通過後,未來不當飼養及不作為造成動物重傷死亡,飼主將涉及刑事責任,動保所呼籲飼主應妥善照顧寵物,讓犬、貓、動物都獲得良好照顧。
動保所舉例不當飼養個案,一0三年十月飼主國慶連假期間舉家出國遊玩,獨留愛犬於陽台,因無人聞問照顧、加上感染疾病無法即時就醫,第二天即倒臥陽台死亡,現場地面滿佈犬隻血便、飼盆無飼料、水盆水質髒汙、陽台無遮風避雨;一0四年一月案例,飼主於四處住所總計飼養二十七隻混種狗,因無力照顧,五到六天才餵食一次,動保員到場時,犬隻都極度瘦弱,甚至生病死亡。
產發處長黃健峰表示,過去這類消極不作為讓動物實質受虐,因法律缺漏,市府僅能以行政罰對飼主處罰款,現在修法通過後,不當飼養將涉刑責,更有助落實飼主責任,確保動物福利;提醒民眾寵物如同家中小孩,養牠更要照顧牠,要每日提供適當、乾淨且無害之食物及二十四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也要注意飼養環境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每年帶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驅蟲,寵物生病也應立即就醫治療,不能長時間繫繩、戴口罩、關籠,並給予充分戶外活動。
若因未盡到飼主飼養責任而造成動物受傷、死亡將視為虐待動物,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刑責,民眾如發現動物保護虐待案件可撥打1999專線、警察局110專線、動物保護24280677專線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