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洪水災損 明年納住火險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二十二日晚間宣布,在不調漲保費前提下,擴大住宅火災保險的保障範圍,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保險限額,並新增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住宅颱風與洪水災害補償的保險保障,預計二0二0年元旦上路。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目前民眾的住火險,有九成向銀行辦房貸時被要求投保;當房貸繳清,多數民眾就不再續保。全台三百萬房屋投保住火險,平均保額約為三百萬元,一年保費約七百三十五元。
 金管會說,住火險擴大保障範圍,預計明年施行;若舊保單尚未到期,也會自動擴大承保範圍。新保單則一律適用。新制參考現行建築物造價成本,修正「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調整建築物的重置成本,建築物本體各區每坪造價平均提高約百分之十八,作為建築物保險金額的釐訂依據。
 其次提高三項保障限額,動產保險金額上限由六十萬提高至八十萬元;每一竊盜事故賠償金額由十萬提高至十五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由二十萬提高至三十萬元。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每人體傷五十萬元、每人死亡一百萬元、每意外事故體傷與死亡五百萬元、每意外事故財物損害一百萬元的保險限額,提高為目前的兩倍,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由二千萬提高為二千四百萬元。
 第三、新增住火險額外費用。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以五千元為限、搬遷費用十萬元為限、生活不便補償金每天三千元,每一事故最高三十萬元。
 另新增擴大承保建築物及其動產因颱風或洪水事故所致損失,賠償限額依風險分為三區,第一區(風險最低)為九千元,包括新竹、台中、嘉義、雲林、南投;第二區最多理賠八千元,包含台北、新北、台南、高雄、桃園、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而風險最高的第三區則賠七千元,包括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