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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南市、竹縣、投縣兼行政職代理教師 應全國統一完整聘期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四日召開記者會,也邀請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與會,針對新北市等四縣市的兼行政職代理教師,未能得到應有的特休假與休假補助費,變成同工不同酬的狀況,希望縣市政府與國教署正視這樣的問題,並給予權益受損的老師應有補償。

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接獲會員陳情,有縣市國中小代理教師接任學校行政組長,卻未能比照正式教師兼行政職給予特休假(慰勞假)及休假補助費(國民旅遊卡)福利,並指出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和南投縣等四縣市的兼行政職代理教師,並未得到特休假與休假補助。

林碩杰強調,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南投縣的兼行政職代理教師,因聘期不完整,在暑假時未受聘,年資上也無法累計至一年,而兼行政職代理教師會被要求補修應在暑假,但他們暑假是未被聘用狀態,無法使用學期中累積的補修,也無法換成加班費。而國教署也應面對此問題,公布行政職代理教師權益受損、受損期間多久、是否有補償措施等。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熊書顯表示,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南投縣不如其他縣市,但因為許多代理教師聘期如未滿一年,加上兼職行政職務的補休通常「被要求」在寒暑假期間補休,但領無薪也沒有休假補助。呼籲國教署應出來面對,公開這四縣市的代理教師損失金額,並說明有無補償措施,也應全國統一代理教師的完整聘期。

林奕華呼籲教育部,不要只當國立學校的教育部,應統一公告需要讓代理教師有完整聘期,不應是否兼任行政職,老師在暑假間本來就需要備課,代理教師若聘期不完整,都是在當義工,教育部應該給予地方教育局處力量,但牽涉到經費、地方財政問題而難以解決,如果有教育部公告代理教師須有一年聘期,地方教育局都會希望給予老師完整聘期。

新北市教育局四日則回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略以,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除有特殊情形經教育局核定外,原則不得擔任學校各處(室)行政職務,惟考量本市偏遠地區、非山非市地區及二十班以下學校人力較不足,故教育局專案同意此類學校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有關代理教師福利新北市極為重視,近年來亦持續精進中,有關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慰勞假相關福利,新北市將積極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