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涉嫌集體收賄案,查出八名員警涉嫌收賄五百五十六萬餘元,日前已起訴李姓、陳姓員警,五日再依貪汙罪嫌追加起訴許姓等六名員警及五名業者。
檢方指出,台北市嘉儷寶酒店業者曾小琪為避免遭取締違法經營有女陪侍酒吧,及不法媒介性交易以營利等情事,涉從一0五年四月起至一0七年四月止,透過酒店業者呂振世及邱信瑋兩名白手套行賄。
業者涉嫌按月向當時中山分局刑責區員警行賄二萬元至六萬元不等,以換取包庇不被取締消防設施不合格、違法經營有女陪侍酒吧等不法情事。今年二月,已依貪汙違背職務行收受賄罪嫌起訴李功華、陳俊安兩名員警及十名業者。
檢方後續查出,陳錦男等六名員警,涉嫌從一百年三月至一0七年五月間,接受酒店業者按月六萬元、遇三節加三萬元的賄款,以包庇酒店業者的不法。昨日將陳員等六名員警起訴,也將五名酒店業者、幹部一併起訴。
檢方痛批,員警身為公務員領取國家俸祿,卻仍長期向業者收取賄款,罔顧警察職業之尊嚴,且犯後猶矢口否認而毫無反省之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