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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通報採檢 獎勵金1例陽性1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國內近期發生華航諾富特感染事件,本土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五日宣布,即日起基層院所將建議採檢對象轉診到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並經主管機關證實檢驗陽性者,每例給予一萬元獎勵金。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考量新冠肺炎感染個案臨床症狀多屬非特異之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決定以獎勵金,鼓房強化基層院所與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分級醫療服務。

即日起,基層院所將建議採檢對象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經主管機關證實檢驗陽性者,依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及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發給確診病例通報獎勵金。

獎勵基準為,民眾前往基層院所(非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時,經醫師依其症狀及TOCC問診,研判為建議採檢對象,開立電子轉診單,安排轉診並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局完成通報資料,經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且檢驗結果為陽性者,發給開立轉診單之基層院所確診病例通報獎勵金,每例一萬元。

同時,依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五條發給醫事人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通報獎金,每例一萬元。

另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於接受基層院所建議採檢之轉診個案完成採檢,且檢驗結果為陽性者,並於電子轉診平台回復轉診個案處理情形,發給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協助轉診個案採檢獎勵,每例五千元。

陳時中表示,為落實醫療院所分流就醫及病人適當安置,指揮中心已建立社區採檢院所共一百六十五家,民眾若有疑似症狀時,應優先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評估採檢;若至基層院所就醫,經評估符合採檢對象,則請醫療院所於健保署電子轉診平台開立COVID-19建議採檢對象轉診單,並衛教民眾於廿四小時內儘速至社區採檢院所就醫。陳時中也籲請醫療機構,落實詢問患者TOCC,如是否有進出高風險場所或職業之暴露風險、是否曾至公告確診個案之活動足跡等,並加強疑似個案通報採檢,以及早發現可能個案,共同保障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