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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農會會員代表選舉涉賄 4人遭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蕭姓男子為彰化縣田中鎮農會第十九屆龍潭農事小組會員代表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以每票五千元之代價,向三名有投票權人賄選,要求其等支持,彰化地檢署七日依違反農會法罪嫌將蕭男及三名收賄者提起公訴。

另外,員林市農會第十九屆會員代表選舉期間,許姓候選人與其馮姓友人,則涉嫌以市價約四百元之口罩向五名有投票權人賄選,檢方認許、馮二人坦承犯行,又無前科,而予一年期間緩起訴,但各應向公庫支付二萬元。

起訴書指出,田中鎮蕭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農會會員代表,今年二月間,委由一名不詳女子前往一名有投票權人家中,交付五千元,要求支持蕭。之後,又前往另名有投票權的婦人住處,欲交付五千元,不過遭到婉拒。蕭又再次前往,並交付五千元,要求支持,該婦收受,並允諾支持。其後又向另名有投票權人行賄,要求支持。案經雲林縣調查站移送偵辦。三名收賄者於偵查中都自動繳交五千元扣案。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許男為員林市農會第十九屆會員代表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與馮姓友人,自今年一月間至二月初,接續多次持市價約四百元之某廠牌口罩(於口罩紙盒外貼上許的名片)充當賄選對價,再持之贈送給五名有投票權人(另為不起訴處分),以此方式要求其等投票支持。

檢方審酌許男兩人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無前科,經此教訓當知警惕,因此予一年緩起訴,但應向公庫支付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