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為籌措電力開發所需資金,台電七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六月中旬發行今年度第二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一百八十點五億元。
台電表示,為持續開發多元電源及電網,確保穩定供電,本次籌資主要因應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第七輸變電計畫、南科超高壓變電所擴建計畫等。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台電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
一、五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百分之零點四四,發行六十四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二、七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百分之零點四九,發行七十八點五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三、十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百分之零點六,發行三十八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