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接受關說改判無罪 二審審判長依枉法裁判罪被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十三年前就讀研究所時涉嫌肇事逃逸,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六月、緩刑二年,二審審理期間,蕭仰歸涉向時任審判長高明哲關說,獲改判無罪確定。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七日依枉法裁判罪嫌將高明哲起訴。

檢方指出,高明哲當時為高院法官,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九日承審蕭賢綸被控肇逃案,本應公正審判,但因與蕭仰歸有私交,收案後接受蕭的關說。蕭希望高判決就讀法律系的蕭賢綸無罪,以便將來通過司法官考試。

檢方表示,雙方於同年十二月三日、九日兩度共同出席友人邀約的宴席,高明哲涉嫌違背公正審判的職務,接受蕭仰歸的關說,決定改判蕭賢綸無罪。高後來在高院走廊向陪席法官高玉舜表達難處,但高女當場表示拒絕。

當日開庭完畢,合議庭三人共同前往高明哲辦公室,對案件進行評議。高明哲再度向高女表示,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企圖改變高女的有罪心證。但高女認為改判無罪很困難,拒絕關說。

蕭賢綸二審獲判無罪後,隨即爆出審判長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等情事。一0九年間,台北地檢署曾分案,調查高院蕭案的合議庭有無枉法裁判。但檢方調查認為,無罪判決是合議庭的自由心證,不能因有不同看法就認定枉法裁判,將全案簽結。

蕭仰歸、高明哲事後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蕭遭判休職六個月,高明哲降二級改敘,兩人提前退休,合開律師事務所。監察院並將全案函送檢方偵辦。

檢方重辦後認定全案涉及關說,痛批高明哲所為涉犯枉法裁判罪嫌,嚴重影響司法信譽,且犯犯後否認犯行,堅稱接受關說與枉法裁判未必有關聯,除依法量刑,也請求法院依法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