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解決營建業缺工,政府決議放寬民間工程引進移工門檻,刪除民間工程總計畫一百億元限制,放寬個別工程金額門檻從原本的十億元調降至二億、一億元以上工程可合併申請,並開放增納具公益性工程類型等規定,預估引進三千四百名移工。
勞動部表示,為解決營造業缺工問題,政府兩度放寬公共工程聘僱移工門檻,繼去年三月將原本一百億計畫門檻降為十億元後,後續又調降到一億元,且同一雇主同時承建二個五千萬元工程得合併申請。
勞動部指出,具公益性工程將比照「經核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的工程」,包括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觀光遊憩設施、運動設施、都市計畫範圍內公共設施用地、工業、商業及科技設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工程與都市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工程等範圍。
勞動部說,門檻降低沒改變工程類型,私人營造仍不在開放範圍,而根據跨部會會議資料,門檻下修後預估引進約三千四百名移工,後續將進行法規預告等法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