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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駕照被註銷 改以汽車駕照騎機車屬「無照駕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宣布自五月三日起實施考照新制,持有汽車駕照報考機車駕照者,仍應考筆試;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也提醒民眾,機車駕照被註銷後,若用有效汽車駕照來騎乘輕型以上機車,則屬「無照駕駛」行為,可處六000元罰鍰。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之前因為汽、機車駕照筆試試題內容相容,基於便民,讓有持汽車駕照者報考機車駕照得免考筆試,但近年為降低機車事故發生,機車題庫已由原六00餘題增加至一六00餘題,考題出題數亦由原來的四十題增加至五十題,並再新增一二0題機車情境式考題,汽、機車駕照筆試題庫內容已分流並有顯著差異性。因此,公路總局進一步檢討持汽車駕照者考機車駕照,仍應參加筆試及路考及格,才發給駕照。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自去年一月至今年三月,機車駕照經吊銷、註銷仍駕駛機車計約有二萬件;裁決處指出,駕駛人的機車駕駛執照於吊扣期間或經吊銷後,不得再持汽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違者可處六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