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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上趁女乘客滑手機伸出鹹豬手襲臀 男判拘役40日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在火車上趁隔壁座位女乘客專心在滑手機之際,竟伸出鹹豬手襲臀,被害人報警將他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陳男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
二0二0年十月八日上午十點半分,陳男(二十歲)搭乘台鐵自強號列車行經台南市東區路段時,趁坐在其旁邊座位女子正使用手機未注意時,突然將左手伸至她的座位後方,撫摸她的臀部。被害人不甘被鹹豬手襲臀,向台鐵申訴,由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將陳男移送法辦。
法官認為,陳男所為明顯觸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竟趁與被害人同搭火車機會,進行性騷擾,任意侵犯他人身體自主權,造成被害人心理不安全感。惟考量陳男並無前科,且自始坦承犯行,量處拘役刑,得易科罰金,予以懲戒。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