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崙所之亂 前所長許書桓緩起訴

記者黃必成、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崙所之亂」十一日偵結全案,依湮滅證據罪嫌將中崙所前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處分緩起訴,前副所長顏敏森不起訴;闖入派出所的黑衣人部分,將涉嫌砸毀警用電腦的徐姓男子依毀損公物罪嫌起訴,另九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台北市警察局對於此一結果十一日表示,全案經檢方公正客觀調查作出偵查結論,市警局完全尊重偵查結論。今後將加強法治教育,強化駐地安全,收回派出所長刪除電腦資料的權限。

至於外傳有關警方內部有施壓、關說、指示滅證部分,檢方勘驗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等人共七具手機的對話紀錄後,發現陳嘉昌指示時任松山分局長林志誠,「查明實情,不能說謊」、「調閱監視器,不要說不清楚」等,其他也查無關說等情事。

檢方調查指出,許書桓、傅榮光身為執法人員,為迴護同仁竟知法犯法,涉嫌刪除監視器畫面,涉犯湮滅證據罪,但兩人無前科,服務警職表現認真負責,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更迭獲嘉獎表揚。

考量許員已遭記過一次,與傅榮光經此偵查程序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予以緩起訴一年,各支付公庫十五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四小時。

檢方認為,顏敏森是為制止徐姓男子咆哮才扣住徐男頸部,當時剛從寢室出來、短時間內無法判斷徐男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才未予即時逮捕,並無故意縱放人犯的情形。且因當時所內僅四名員警、人力不足,立即驅離十人,難認有不法,因此不予起訴。

本案起因於松山分局督察組體能技術教官楊忠蒞,本月十六日酒後在松山分局門口與徐男多名黑衣人發生爭吵,楊員躲入分局大門的中崙派出所,徐男等多人衝進派出所叫囂,並還砸毀電腦,但警方無積極作為,引發議論。

檢方認為,其中僅徐男因情緒激動動手摔壞警用電腦,且事後已同意賠償警方損失,依毀損公物罪嫌將他起訴。另九人雖在場叫囂,但並未對現場警員有強暴、脅迫等行為,妨害公務的罪嫌不足,因此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