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推選舉採保證金並行電子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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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提案,參選公職可採繳交保證金或由電子連署推舉,保障民眾參政權,獲學者認同,但須確保個資保護及身分查驗問題。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十二日表示,可以來思考。中選會選務處長謝美玲指出,仍應審慎考量。

為保障憲法賦予民眾平等參政權利,林思銘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部分條文,規定未來參選公職人員選舉,採保證金與電子連署推舉並行制。如同保證金數額,電子連署人數也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

林思銘表示,選舉保證金制度是為避免浮濫參選,但不利經濟相對弱勢者或青年參選,妨害憲法保障民眾平等參政的權利。有志參選者應可在一定人數的連署推舉下,替代保證金投入公職人員選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公職人員選罷法公聽會,邀請內政部次長邱昌嶽、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長謝美玲、勤益科大基礎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周宗憲、政大選舉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俞振華等人參與。與會學者對於公職人員選舉採保證金與電子連署並行制皆表贊同,但須注意身分認證及資安問題。

周宗憲表示,保證金立法設計是為避免浮濫參選,但無法遏止具經濟實力的浮濫參選,卻限制有理念的經濟弱勢者參選,保證金制度是否契合憲法保證人民參選權的意旨,值得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