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江蘇某微電子公司未獲經濟部投審會許可,高薪挖角「台元科技園區」高科技人才進行技術研發,非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新竹地檢署將賴姓、郝姓、伍姓等三人以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各諭知交保廿萬元、十萬元、十萬元 。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竹縣調查站及新竹市調查站,十三日搜索三處所、傳喚犯罪嫌疑人、證人共十五人到案,查扣薪資存摺、員工僱用合約書、保密合約書、錄取通知、員工名冊、手機、筆電等物證。
檢方表示,江蘇某微電子公司由大陸官方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投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該公司為發展更高階晶片封裝測試技術,一0五年在新竹縣竹北市「台元科技園區」設置研發中心,高薪挖角國內某上市半導體公司賴姓副董事長擔任台灣區負責人,招攬台灣高科技人才數十人加入研發團隊,經專案小組檢察官共五人漏夜偵訊後,認為被告賴姓、郝姓、伍姓等三名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各諭知交保廿萬元、十萬元、十萬元。
新竹地檢署表示,高科技人才及技術是台灣「護國神山」,陸企封裝測試大廠隱身台元科技園區,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挖角國內高科技人才案件,竊取我商業秘密、惡意挖角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