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疫情假訊息 傳喚6人到案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局刑警大隊火速嚴查,針對疫情不實訊息的散播,經抽絲剝繭,短時間內查獲散播假訊息的民眾,分別傳喚到案,製作筆錄後依法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市警局十六日中午接獲檢舉,臉書粉絲專頁「基隆人大小事」等社群平台上,發現有網友針對媒體所報導有關基隆地區疫情的相關新聞,在該篇文章下方進行留言,並逕自散播確診病例案主的相關個資、病歷與足跡資料等不實言論,造成民眾誤認確診個案在公共場所的活動史,這類不實訊息已造成民眾恐慌。

市警局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追查相關網友身分,另外,經基市衛生局疾管科證實,這則訊息是屬於不實訊息後,立即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

市警局查明訊息來源後,立即在十六日下午三時左右陸續通知涉案的賴女、王女到案說明,經檢視她們持用的手機通訊軟體等對話紀錄,循線獲知這類訊息,是源自成員多達七十人的LINE社區群組。為防制不實訊息散播,持續引起民眾恐慌,警方立即溯源,將在該群組散播訊息的簡姓女子(三十九歲),一併通知到案說明。

由於近日疫情警戒提升,不容許假訊息滿天飛,基市警鍥而不捨,仍逐一抽絲剝繭,持續溯源,後已陸續查獲陳姓等六名涉案民眾,散布不實訊息的事證,並逐一通知到案說明,涉案民眾都因未經查證訊息來源真實性,即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的不實訊息,而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四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由市警局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市警方呼籲民眾,面對新冠肺炎傳染病疫情,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各項宣導及防疫措施,對於疫情資訊應謹慎面對與個人資料保護,確診案例足跡更應該由疫情指揮中心或縣市政府統一公布,不要以訛傳訛,未經查證而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籲請民眾切勿散布及轉傳未經證實的相關訊息,避免觸法及影響疫情防治工作。